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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 第六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的通知
2017-05-04 09:03     (点击: )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展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至8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全国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全国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省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东南大学承办。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参与协办。

成立省赛组织委员会,由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担任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成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潘漫、东南大学校长张广军和各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东南大学副校长金保昇任执行主任(名单详见附件1)。省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牵头,办公地点设在东南大学教务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等。省赛组委会办公室在省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竞赛工作,规范竞赛管理,承担竞赛日常事务。

成立省赛专家委员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成斌担任主任。由省赛组委会聘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担任委员,负责参赛项目的网上评审、现场答辩等工作,指导、帮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成立教务部门牵头的相应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本校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项目数量

1.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各高校校级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博士授权高校报名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总数一般不低于15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120个,独立学院和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100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80个。

2.晋级省赛参赛项目数量: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8支;硕士授权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6支;独立学院和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4支;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3支。推荐的创意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50%。获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高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晋级省赛名额。

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50%以上的增加1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2个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校晋级省赛的名额。晋级省赛的项目中,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四个组别的项目比例原则上要均衡,本科院校就业型创业组不作要求。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参与推荐晋级国赛名额竞争,不参加本年度江苏赛区选拔赛评奖;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于参评一等奖(项目水平达不到一等奖水平的不再授奖)。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 报名审核(5月1日—5月20日)

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高校凭借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的账号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在省赛qq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赛管理系统,即可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的项目进行审核。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5月20日。

(二) 校级初赛(5月中下旬)

各高校5月2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根据校级初赛成绩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通过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登录)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各校管理员账号信息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分配,可查看校内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筛选、查询、下载等操作。

参赛团队可以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的创业计划书模拟专栏进行创业计划书的模拟训练。

(三) 省级复赛(6月20日前)

6月15日开始,省赛组织委员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利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以通讯评议的方式,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与就业型创业组4个大组若干个小组进行省级复赛,评选出110个三等奖和9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6月20日前完成省级复赛。

(四) 省级决赛(7月中旬)

省级决赛拟定于7月中上旬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举行。按参加国赛名额推荐若干个省赛一等奖项目晋级国赛。参加创意组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0分钟的陈述和5分钟的回答问题,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团队须准备15分钟的陈述和10分钟的回答问题。各校通过省赛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4个。

(五)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银奖。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高校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进行赛事宣传、活动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1.省赛设一等奖30个、二等奖6 0个左右和三等奖110个。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高职高专类在各奖次中的获奖数不低于总数的30%。

2.省赛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3.省赛设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其中高职高专不少于6个。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校级初赛组织情况和省赛获奖情况综合计算。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高校优秀组织奖。

校级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团队总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一个增计1分,最高总计60分。

省赛获奖情况根据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参加大赛未获奖的每个团队计1分。

4.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省赛一等奖项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二)奖励政策

鼓励高校对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不低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为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组织省赛获奖选手参观花桥国际商务城和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苏南分园。协助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昆山花桥落地孵化的,由当地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组织体验依托互联网思维创新的特色大数据产品——小微企业“快贷”;推荐现代农业类获奖项目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名单,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推荐“互联网+”制造业等类型获奖项目进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苏科贷”企业库,享受“苏科贷”的优惠融资政策。

八、大赛宣传组织及政策支持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省赛组织委员会将成立大赛宣传工作组,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江苏教育网、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江苏创业教育网等网站设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栏,邀请主流媒体及时宣传省赛及国赛江苏高校参赛信息。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校赛宣传工作,并及时向省赛组委会报送信息。

省赛组织委员会将聘请法律、金融、创投等相关行业专家,为参赛创业企业和团队进行政策咨询服务及资源对接。

九、经费保障

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省赛经费投入由省教育厅和东南大学共同筹措,引入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社会资金赞助大赛。

十、其他事项

1.各高校将参加省赛的团队材料在5月28日前集中寄送至东南大学教务处(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并组织学生登录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各校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2)(2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各1份)。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shlwjds@126.com,以学校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学校-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2.省赛QQ工作群为:540126993;省赛微信工作群为:第3届江苏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微信公众号为:江苏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和关注微信公众号,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

3.大赛有关事宜,可与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东南大学教务处联系。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魏永军

联系电话:(025)83335158

电子邮箱:jshlwjds@126.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东南大学教务处 徐春宏 任亚梨

联系电话:025-52090233,025-52090216(传真)

电子邮箱:103008488@se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建行杯”

国赛选拔赛暨第六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组委会名单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建行杯”

国赛选拔赛暨第六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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