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号)精神,学院于近期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8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我院分配名额为一般项目18项,指导项目5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由申报团队联系企业进行申报,项目经费由企业资助,没有项目数量限制。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两类项目,我院可推荐名额为50项,每个二级学院申报数量不低于2项。
二、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已申报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基本条件
1、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2、申请人品学皆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3、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比例不超过25%。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申报表中项目“所属一级和二级学科”名称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填写(附件3)。一般项目或指导项目的“项目类型”暂且不填,经费预算按总经费6000元填写,其中,财政拨款0元、学校拨款6000元;申报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按照不低于5000元标准填报。交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纸质稿须签署二级学院(基础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申报表中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名称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填写(附件3)。创业训练项目按照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填报,创业实践项目按照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填报。交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纸质稿须签署二级学院(基础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将本部门申报的项目择优排序。信息表中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名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填写(附件3),一般项目或指导项目的“项目类型”暂且不填。交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纸质稿须加盖部门公章。
(二)限制条件
1、每个学生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毕业之前必须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往有立项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2018年5月可达到结题条件的除外)。
2、项目参与学生发表论文的排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申请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3、已有其他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部门内评审、并择优排序后, 指定专人负责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于5月7日前报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学院将根据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公示,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将组织项目指导教师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信息。
报送地点:综合楼5楼502室。联系人:王昌刚、汪莉。咨询电话:662526、600453。电子邮箱:592864206@qq.com。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号)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 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