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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2020-05-29 10:45     (点击: )

各二级学院(校区)、各相关部门: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已下发,为保障我校大赛工作能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对接“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定于20206月下旬举办我校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校主办,新禾创新创业学院承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校区)根据实际开展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遴选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主要有(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4)。: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需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赛道类型及参赛条件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比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跨学院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不含在职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30周岁)可以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2020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国际赛道(教育部通知文件无此赛场方案,待另行通知)

六、赛程安排

(一)二级学院预赛,202046日—615日。

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预赛,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项目团队在省大赛平台上传项目计划书。风景园林、农学园艺、畜牧兽医上传项目数不得少于60个,茶与食品科技、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经济与人文不得少于40个,茅山校区不得少于20个,国际教育学院数量不限,上传截止时间以省大赛文件通知为准。615日前可选拔推荐3个优秀项目参加学院复赛(其中农学园艺学院另增加2个名额)。

(二)学校复赛,2020616日—619日。

616日各二级学院(校区)提交项目报名表(需盖章和填写审核意见)电子稿、项目计划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稿、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稿。文件报送要求见其他事项。

复赛为项目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结果择优参加决赛。

(三)学校决赛, 2020622日—626日。

626日前举行学校决赛,决赛为在线项目路演(6分钟PPT展示、3分钟专家提问),将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和现场路演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评选出相关奖项。学校将在决赛中选拔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参加省级大赛(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决赛参赛项目数的10%20%30%40%

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宣传发动

各二级学院(校区)要克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通过网络平台依托微信群、QQ群等做好大赛的宣传,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校区)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1)、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项目计划书等附件材料。决赛时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稿材料以二级学院(校区)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二级学院(校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管斌 陈月容 董燕红 电话:0511-87290222

 

 

 

 

附件: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3. 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撰写提纲

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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